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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何进行保单变更

文章来源:本站整理 文章作者:佚名 添加时间:2008-8-9 12:24:35 【减小字体】 【增大字体】

    投保人变更

     
    一、服务内容


    1、投保人相关信息的更正;


    2、原投保人的身故、债权转移(即原有的权利义务关系结束,如夫妻离异、养父母与养子女脱离抚养关系)等均可引起投保人变更。


    二、申请人


    投保人,如投保人身故,可以由其法定继承人提出。


    三、申请时间


    保险合同有效期内任意时间


    四、应备文件


    《保全作业申请书》、保险合同原件、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、新投保人身份证明原件、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(若委托他人办理)


    五、注意事项


    1、 更正投保人相关信息时需要投保人签字;


    2、 变更投保人应由被保险人(或其法定监护人)、原投保人、变更后投保人的签字同意,如原投保人身故、失踪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原投保人无法亲笔签名,需提供有关证明(身故证明或公安局证明或法院判决书);


    3、对于有投保人保障责任的险种,变更投保人时须填写《健康告知书》且必须经过公司审核;


    4、对于联系电话、收费地址、邮编、工作单位的变更,可以通过电话中心进行申请,无需填写保全作业申请书;


    5、变更投保人时应同时提供新投保人的相关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身份证号码、与被保险人关系、开户行、帐号、户名、收费地址等,同时说明变更的原因;


    6、若投保人的姓名发生变更且保单采用银行划帐方式交纳保费,则应提供新的开户行、账号、户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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